1.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a. 敲诈勒索数额达到4.8万元不满6万元,且具备特定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其他严重情节”,量刑起点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每多一种情形,刑期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b. 敲诈勒索数额达到6万元的,量刑起点同样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每增加5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c. 还存在其他影响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况。
2. 十年以上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a. 敲诈勒索数额达到32万元不满40万元,且具备特定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起点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范围内。每多一种情形,刑期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b. 数额达到40万元的,量刑起点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范围内。每增加3万至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c. 同样存在其他影响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