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应该如何追回?现在本人名下没有财产,关于公司的损失可以一并起诉他爱人吗?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更新时间:2019-09-04 15:22:57
问题描述:
请教~职务侵占以及侵占他人财产这类案件若对方没有资产,损失应该如何追回?
案件回顾:本人17年开设的一家居间公司,在2018年到2019年里这个合伙人(既股东,但是未履行股东义务)并且从公司账户上取走了大约30万元,【这30万已还债或者以一些莫须有的名义用对公账户分别转给了6个关联人,均为他亲戚朋友以及他爱人】
另外18年底此人跟我提议合开麻将馆,钱放他那,现在也不归还于我。期间我跟他多次提出还钱..或者来我公司打工还钱…他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欠条是写了,可迟迟没有任何还款行为)
现在本人名下没有财产,跟我破罐破摔..
综上所述;
提问1.他爱人跟他在17年就离了婚,只是离婚 不离家,财产其实还是共同的,而且大部分钱他都是上缴给他爱人的,也是受益人之一。。而这个人他财产早已转移了~~那么,关于公司的损失可以一并起诉他爱人吗?
提问2.公司的经济损失可以找当时收款人吗?也就是他的亲戚朋友?这个究竟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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