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都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9-04 13:03:39
问题描述:
婚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婚内一子由女方(我)抚养,协议时男方同意给300元一月抚养费,因为孩子从出生到离婚时(孩子3岁)男方都没给钱抚养孩子,于是补了3年的抚养费共计10800,离婚后又给了一年抚养费3600,至此到现在孩子已经11岁了就一直没给抚养费了,期间也问他要了几次,都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其中离婚后一年男方患上淋巴癌,在男方治疗期间我也没问他要过钱,一直男方也没要求看孩子,几年之后男方病情稳定但也以看病花了钱为理由拒绝给抚养费,说缓一缓,前年又问男方要抚养费他要求要看孩子,我以他没尽到责任为由拒绝他的要求,事情就不了了之,现在他已再婚并生下一子,这次我又喊男方拿抚养费并因为现在物价飞涨300元一月已经远远不够孩子开销让他适当的调高抚养费,结果也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就不回复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补充:男方得病治疗期间我一直都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需要长期吃药,孩子身体也一直不好经常住院,有一年还生了一场大病但从来没让男方出过一分钱,现在男方在一个小额贷款公司上班,现在他结婚后好像他现任妻子的老家被征地还补偿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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