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将农村集镇一套房屋过户到我名下,乡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协议,请问农村集镇房屋拆除安置法里
更新时间:2019-09-01 23:13:29
问题描述:
本人是农业户口,于2016年3月结婚,婚前父母将农村集镇一套房屋过户到我名下,房产证于2016年1月过户。本人婚后户口未迁出。2017年底因S110道路修路,乡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协议,协议内容:旧房屋评估款19万元,置换240平米新别墅补差价。房屋于2018年3月拆除。至今房屋已拆除一年半,安置别墅和补偿款都没有着落。找乡政府解决,答复是:外嫁女不给宅基地,只给补偿款,补偿款继续等待。请问农村集镇房屋拆除安置法里有这项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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