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通知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在公司工作两年,正常的补偿金额应为多少
更新时间:2019-08-22 16:19:47
问题描述:
本人在公司负责去代加工厂监工工作,材料由公司货车运到代加工厂,上次经直属领导安排带了一卷实验材料去代加工厂,结果公司经理怀疑这卷实验材料不属于本公司的材料,经理直接去代加工厂扣留了此卷材料,并将本人叫回,询问情况,本人全程是服从直属领导安排工作,对于公司经理怀疑的不是本公司材料本不知情,谈话之后说不关你的事,是你直属领导的原因,便口头要求暂时停职,等待通知,过一周后,接到通知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为基本工资的2.5倍(1万元左右),和公司经理协商应该不是基本工资,公司经理说:本人是不知情,但是参与了,有原则问题,意识淡薄。本人在公司工作两年,正常的补偿金额应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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