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朋友向他们公司借了十万,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现在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8-23 09:31:15
问题描述:
2017年2月14日朋友向他们公司借了十万,应于2017年8月30日前转账还款。但是朋友没有还。但是本人在不知情,不在场,没签字的情况下,成了他借款的担保人。昨天收到了法院传票,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收到传票后我给朋友打电话询问情况,朋友说他借款时是由他公司领导和同事签字担保的。在此之前朋友入职时2016年5月左右,其公司打电话询问过我基本信息。朋友解释说是入职担保。现在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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