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了?离婚后女方给男方退不退彩礼?给孩子给不给扶养费?男方给女方给不给精神损失费?
更新时间:2019-08-16 15:02:2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2017年初春,17岁的女方出门打工认识同一乡镇的男方。男方他爸妈和她们在同一个城市打工。男方带女方去看他爸妈。男方他爸在他打工的地方,在旅馆里给两个孩子登记了一间房子。男女同居有了孩子。在女方怀孕两三个月时,他爸妈做主在他们打工处找了家医院,把孩孑打掉。女方住了三天院,出院上班。但她感觉头昏眼花,就告诉男方。男方一点不客气的说:不就打了个孩子,没那么严重。女方流泪求男方自已真不行,就又住了三天医院。女方出院就上班了。女方上班一个多月时,她太爷过生日,女方就回了家。回家后女方妈妈看见女方面色蜡黄,瘦弱的身子。惊出了一身汗,问女方:你出门都半年多了,给家里没给一分钱,怎么把自已饿成这样?是不是那里不舒服?有病了?我们去医院给你看看去。女方说:没事,可能是南方太热了。妈妈一直蒙在鼓里。看着孩子吃饭狼吐虎吞,心里别提有多难受。在太爷过完生日五六天,女方又要去打工,无论家人怎么留也留不下。于是女方又去了男方打工处。2017年冬,女方打工回家,男方上门提亲,告诉女方有了身孕,女方的妈妈当场气晕了过去。但事归事,男方找媒人,送彩礼。2018年二月份,男女双方结了婚。5月份生了个女孩,在孩孑两个月大时,男方家境不好,又借了別人的钱。男方爸妈又不出去打工,女方只有把孩子留在家,由男方妈妈待,含泪出门打工。在打工时,男女双方发生争吵,男方又手掐住女方脖子,险些要了女方的命。又拿刀子威胁女方,女方跪地求饶,才跑开了。女方看清了男方,也受尽了委屈,在这种家暴中留下了隐影,女方脖子到现在留下了终身疤痕。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律师,离婚后女方给男方退不退彩礼?孩子如果归男方,给孩子给不给扶养费?男方给女方给不给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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