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有一辆机动车打双闪(我以前经常开车)我判断,就我一个人受伤,有财务损失。是否可以要求看监控吗?
更新时间:2019-10-25 18:24:37
问题描述:
本人姚鹏飞于7月25日早上7:40左右骑行上班,途径青丘街,前方有一辆机动车打双闪(我以前经常开车),停靠在与非机动车道紧挨的绿化带,我判断,机动车右方有可能开门下人,我变靠机动车左侧绕行,再与机动车会车时,机动车突然左转,我为了躲避,避免碰撞,被同向后方电动车直接撞飞。我眼睛上下都有开放性伤口,都有缝合,做眼眶骨折,嘴巴上下都有撕裂伤,左右胳膊膝盖有不同程度的挫伤。轿车和电动车,都没有损伤,就我一个人受伤,有财务损失。交警现在判三方同责。请问合理吗?我是否可以要求看监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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