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就答应多给前妻钱(本着好意,并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具体数字、离婚后,我会败诉吗?
更新时间:2019-08-08 15:28:54
问题描述:
1、离婚前,因为有几个客户在合作,预计赚钱会比较多,就答应多给前妻钱(本着好意,也想多给些),2年内给清,并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具体数字、签了字(数额超过实际共同财产)。
2、离婚后,客户发生了变化,没赚那多钱,不够给答应的数字,只给了一半。
3、过程中,对方理解没赚钱,口头答应把公司共有的一个网站给她,就不要剩下的钱了。口头答应,但没有纸质签字;后来对方又说不要网站、只要钱。
现在对方起诉我,要我支付另一半的钱,我会败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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