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土地于2010年被政府收购,请问这么分配合理吗?是不是应该按照2010年签合同时的村民人口为
更新时间:2019-08-03 09:54:55
问题描述:
我们村的土地于2010年被政府收购,个人征地的钱已收,但还有林地、荒地等村民共享的土地,这部分是需要村民平均分配的,然而却迟迟没有发下来。 在今年这钱终于发下来了。 问题是时间拖得太久,自2010年后有些村民家庭有了新出生的孩子,这些人主张新生儿也要分配。 请问这么分配合理吗? 是不是应该按照2010年签合同时的村民人口为准分配钱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