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接工程往XX公司通过银行转帐缴纳工程保证金一百万元,并写明用途于工程保证金。是不是应该向所属
更新时间:2019-08-05 11:26:38
问题描述:
2017年,我父亲因接工程往XX公司通过银行转帐缴纳工程保证金一百万元,XX公司开据了盖公章的收条,并写明用途于工程保证金。今年三月份工程因故确认不再继续,解除合同并书面承诺于六十天内退还工程保证,现已逾期,迟迟不归还。是不是应该向所属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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