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到他们合同违约,还不需对我的损失赔偿吗?法律上真有这么一条吗
更新时间:2009-05-17 09:26:11
问题描述:
我是安徽省农民,为了脱贫致富,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从事了水路船舶运输行业。这么多年来,我所拥有的船不断更新,吨位不断扩大,为了更好的适应运输的需要,在2005年5月份,我将原有的一艘吨位约350吨的钢质船舶出售,于2005年8月在江苏省兴化市的一造船厂以自己的部分资金定做了一艘吨位约1000吨的钢质船舶。造船厂方答应在船舶生产完工后交付剩余资金约70万。 2005年12月份,船舶制造接近完工,我们却发现此船船体多处裂缝,于是和钢板经销商、钢板生产厂家、船舶制造厂交涉,而迟迟未得到解决方案,在我一再的和经销商交涉下,他们联系了钢板的生产商,酒泉的钢板生产商派人来江苏省兴化市造船厂在船体截板并带回厂化验鉴定,过后传真来化验结果为钢板质量合格,从此就不再过问,而船舶制造厂方也推脱自己没有责任,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于是我自己也在船体截了一块钢板另外鉴定,也得到同样的结果,钢板质量合格。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江苏兴化船舶制造厂方仍不承担责任,于是经过我多次和他们协商后,我同船舶制造厂、钢板经销商三方签定协议,三方共同委托质量鉴定单位进行取样化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之后化验结果仍为钢板质量合格,钢板出现裂缝原因为造船工艺不合格,船舶修复后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可以使用。于是我同船舶制造厂方多次协商,可他们仍不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且拒付化验鉴定费用。
我本打算继续要船,但有他们给我修补好,而且赔偿我这一年的损失15万,和检验费,路费等.现在那边的法院法官出面调解,说可以不要船,但只可以赔偿当初我们定船是投资的钱,不愿赔偿这一年来我们的损失,说法律上没有这一条,法官都这么说了,我该怎么办?难到他们合同违约,还不需对我的损失赔偿吗?
我想问一下各位:第一,我应该要船还是不要船?这一年的损失是否赔偿和我要不要船有没有联系?
第二,法官说的是真的吗,法律上真有这么一条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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