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了,工资3500+个人业绩提成,我虽然怀孕了,法律上是可以判公司无责的吗?
更新时间:2019-07-19 04:09:23
问题描述:
我现在怀孕了,我以前是行政助理岗位,薪资5500,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位也是行政助理但是没有写明薪资,我在子公司上班,也是跟子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子公司和总部是两个独立注册的公司,一个法人,且名字也不一样,现在公司说子公司因经营问题,法人将不再继续投资,停止经营,将我调岗至总公司营销中心客户部前台专员岗位,工资3500+个人业绩提成,此性质为同岗同酬,我虽然怀孕了,但是公司有权这么操作,会将挂号信寄到我户籍地址,若三日内没有到岗,就算我在公司打卡上班,也算是重大违纪,可以将我开除。而且他们前几天让我把工作交接出去了,说我现在手上没有工作,将我开除是可以的。总公司的甲醛也是超标的,我也很担心我来上班的话甲醛对我的孩子会有影响,小孩子剩下来会得血液病等,请问,公司这么操作,法律上是可以判公司无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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