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周日休息,结算工资时,是否合理?应该怎么算,是否应该讨回
更新时间:2019-07-06 10:34: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本人5月18号上班,6月9号上午交接离职,(5.18-6.08共22天)试用期月工资7500,没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周日休息,其间共有三个周日,还有端午节放假两天,结算工资时,公司认定我实际工作天数为19天,以月薪7500除以31(刚好5月有31号)乘以实际上工作天数19,发我4596元,请问这个算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该怎么算,是否应该讨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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