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叫以前的保安兼电工回来和我交接就可走人。另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法)请问还能找老板要一
更新时间:2019-07-14 08:04:06
问题描述:
我在
中山古镇一酒店当保安兼电工、已定
合同9个多月。老板找我谈话说我工作的得好、但电工方面不够精通、叫我另外找工,找刭后通知他。我己找好工作通知老板、他说叫以前的保安兼电工回来和我交接就可走人。后来我告诉他要结清上月和本月工资、另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法)应付我一个月补偿金。我说我已去古镇劳动分局咨询过。然后老板娘说你想在这做就去学习电工之类的、如果不想做她就找人来交接。我巳找到工作、不想再在原单位做。请问还能找老板要一个月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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