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人乙和丙承担无限
更新时间:2019-06-24 12:10:20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4月1日,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4月10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7月1日b银行的贷款到期。A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如果乙和丙在四月十日退伙。债权人b 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人乙和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