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4个人名字。请问下现在这种情况,继母还有权利来分弟弟这套房产吗?是否对继母还有赡养义务?
更新时间:2019-06-16 23:17:2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母于1993年修了一层半房屋,房产证上有父母、我和弟弟4个人名字。母亲因病于1999年去世,父亲2016年11月与继母相识并领取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时继母有两个已成年女儿跟随继母前夫生活。2017年10月我们父亲病逝。2017年12月我和继母到公证处自愿放弃父亲遗产份额,把父母1993年修建的这套一层半房屋公证到弟弟一个人所有。2019年初弟弟重新领取了房屋不动产权证,2019年3月弟弟把以前的一层半全部拆掉重新修新房。
我想请问下现在这种情况,继母还有权利来分弟弟这套房产吗?弟弟是否对继母还有赡养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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