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离婚后前妻并没有把女儿带走,就这种情况我们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或者是能要些之前这几年的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9-06-13 10:37: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老公跟前妻2012年离婚,协议女方养女儿,男方养儿子,但离婚后前妻并没有把女儿带走,而是一直在南方家里,2015年女方以接女儿为由要走了离婚协议时的五万块钱并把女儿接走了,不到半年女儿就不跟她了又回到了男方家里,由男方抚养致今。现在女儿上六年级要生初中了,女方就把女儿的户口转走了,还说要让女儿去城里上学,但只是说说并没有付出行动。现在老师让交学费,我们不知道孩子怎么想的也不知道该不该交。觉得养了这么久白养了,以后继续养更是吃亏。就这种情况我们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或者是能要些之前这几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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