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愿意按中标价承租,当场宣布中标人及中标价格。请问我们会不会有经济上的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9-06-09 22:45:38
问题描述:
我与原承租方有一个合约即将到期,我单位在报上发布了标招标,含原承租方在内共有5人取得投标权利,并已经上交的竞价押金。我们已经发出正式的招投标文件,确定了明底明标公开竞价,文件中写着竞价程序:“每举牌示意一次为前次竞价的基础上增价年租金1000元,或超过年租金1000元的自定价,年递增率不变。按原承租协议约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依次竞价后,经三次询价无其它竞价者举牌竞价,则视为最高价。主持人询问一次最高价者是否还愿以更高的价格承租,如果不愿意,则此价为中标价;若愿意,则由此人一次性提交最终承租价为中标价,同时原承租方享有中标价优先承租的权利,由主持人询问原承租方是否愿意按中标价承租,如果原承租方不能按中标价承租,则最高价者为中标者,如果原承租方愿意按中标价承租,则中标者为原承租方并填报标书,当场宣布中标人及中标价格。 第一个问题:请问我这样写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么?第二个问题:不是原承租方的其它竞价者提出我们定的是不平等的竞价规则,对原承租方有保护内容,他们说如果按此方法进行了竞价,是一种无效的竞价,他们可以起诉我们,请问我们会不会有经济上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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