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赔偿官司,伤残鉴定,是过度医疗,检查什么病都没有,那伤残鉴定没有用我向其提供的医疗鉴定
更新时间:2019-06-09 10:05:19
问题描述:
医疗赔偿官司,诉前单方做了医疗伤害鉴定,伤残鉴定,文字鉴定。一审开庭法官又做了文字鉴定,结论和我的一样,法院又做第三次文字鉴定,7个月不送卷不交费,被
重庆退卷,法院还要再做第三次鉴定,都审一年了,我着急就拒绝了。法官让我再做鉴定,生气中我也拒绝了。法官判我举证不能,驳回了我大部诉讼请求。然后我才看清,我的医疗伤害鉴定,鉴定出心脏不应支架,医院不告知不争得同意就给我不需支架的心脏支架,是过度医疗,但却说过度医疗仅造成我身体素质降低的因果关系。我手术前非常健康,检查什么病都没有,仅是左胸有时隐疼,不影响任何活动,医生建议做个造影检查,看心脏有没有病,跟本没有病,我是患了左胸胸膜炎。支架后我就病倒了,做鉴定时,我已不断地就医看病住院。过度医疗后果应是患病!鉴定书没有写!那伤残鉴定没有用我向其提供的医疗鉴定,用的病历,没指出医院过错,是疾病残鉴定,没有因果关系。现在我要求这两家鉴定所给我做修正补充鉴定,修正补充鉴定算新
证据吗?没按法官要求,没做因果关系鉴定,错过了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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