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父母说要到法院起诉我,请问律师婚姻法有这样规定吗?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0-01-26 05:03:43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于2008年4月登记结婚,2008年9月育有一子。婚后大概2013年经怀化市**医院诊断得了精神分裂症。经**医院治疗现在基本可以上班,现在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她和我于2019年6月5日到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经协商婚前购买房子一套归我,儿子由我抚养,婚后购买的小车昂科威一台归女方,及叁万存款归女方。请问律师1、离婚到民政局合法合规吗?双方协议有效吗?2、离婚后女方父母说要到法院起诉我,要求每月赔偿1000元生活费,请问律师婚姻法有这样规定吗?合法吗?非常感谢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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