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胳膊骨折,幼儿园表示不需要通知对方家长,误工费,护理费,孩子的身体损害赔偿费多少?
更新时间:2019-06-04 18:16:11
问题描述:
4周岁男童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推倒,导致胳膊骨折,事发时幼儿园方老师带孩子去就近医院检查,确认骨折将近2小时候才通知我们家长,我们要求幼儿园告对方家长,幼儿园表示不需要通知对方家长,费用幼儿园全部负责,事发当天我们提出查看幼儿园监控,园长同意,但第二天去幼儿园,幼儿园以监控日期不准确当场演示调不出监控为由,表示无法提供事发现场图像,住院7天,幼儿园第3天带水果去医院看望,住院期间包括出院复查费用暂时我们自己垫付,现在事情过去2个月,大夫意见,两个月后再去复查,150天可以拆石膏,不构成伤残,住院及出院期间一直是没有工作的奶奶在看护,奶奶是农村户口,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向幼儿园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孩子的身体损害赔偿费多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