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7月份向别人借了三十万,他有权作证吗?但他没有归还借条给我。借条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6-04 14:42:27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2014年7月份向别人借了三十万,借条上写了月利百分之五。自借款之后两个月没付利息,第三月他把我店里的家具和工艺品强行搬走几十件(价值三十万以上)。搬我东西现场只有我堂弟在,他有权作证吗?但他没有归还借条给我。现在2019年6月份去法院起诉我,借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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