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保险法的第37条,股份工地和集团公司有区别吗,误认为缴费宽限期是三个月,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更新时间:2019-06-03 22:22:38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履行保险法的第37条,股份工地和集团公司有区别吗,误认为缴费宽限期是三个月,交到第19年的时候晚交了11天,第20年照常往签约账户存款。一直不知道保单失效。直到今天发现卡里有余额。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超过一年不能复效。与保险法第37条会定不符。说是股份公司与集团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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