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权,相关部门也说村民签字属于
更新时间:2019-06-01 18:14:44
问题描述:
村委会用征收的方式欺骗村民签订土地承包权收回协议,每亩付了3万元补偿款,并口头答应可以购买社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权,相关部门也说村民签字属于自愿交回土地承包权,现在村民想买社保根本不可能,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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