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填写了集体土地证的申请书,新房不能占用那么多面积,我被迫和他签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按手模
更新时间:2019-05-31 08:54: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父亲于1997年自建房,但是由于所处地段偏僻不具有什么价值,所以只填写了集体土地证的申请书,申请书上村委会,镇国土所,镇政府均同意并加盖公章且有图纸。后来不知何原因申请书并未上交,所以未获得土地证。如今老房子已成危房,且父亲不在人世,本人为了拆旧建新,需重新申请土地证,在申办过程中,隔壁的就申诉阻挠说我们之间有纠纷.。其目的是想让我拆旧以后,新房不能占用那么多面积,需预留一条公共道路。由于其蛮横无理,我的任何条件其均不接受,加上老房屋岌岌可危,纠纷不解决,我就无法动工。后来在村委会调解下,我被迫和他签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按手模,加盖村部的公章。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过后可以申诉该调解书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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