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家公司的劳动纠纷,索取离职申请单,第一次公司领导不同意离职,本人与月底走人,并且不给开据离职证明
更新时间:2019-05-17 16:40:06
问题描述:
与上家公司的劳动纠纷,3月19日向公司人事提出离职,索取离职申请单,但是人事要求先与公司领带谈,才给走流程,未给我离职申请单,第一次公司领导不同意离职,我将直系领导交代的近期任务收尾,并向领导提出工作交接的事情,直系领导以公司上级领导未同意离职,他不能按排交接手续,本人于月底再次找领导,领导要求以公司制度流程继续工作45天才给走,(已经超过劳动法的30天)。本人与月底走人,未回公司,目前三月份工资未发放及相关项目绩效未发放,并且不给开据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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