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尽快还钱,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需要负责任吗?负责任那利息应该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9-05-15 09:17:0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离异女,离婚前,我前夫找我熟人借了4万元钱(2009年借的),欠条上写明三个月后连本带息还55000元,借钱后没多久我前夫就因经济案给抓起来了,后来我陆陆续续还了48000元,五年后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明所有债务跟我没任何关系,到目前我前夫一直在监狱,现在我熟人因欠别人钱没钱还,然后就一直找我要钱,说我之前还的是利息,还要我还9万多,后来可能是咨询过律师,又说按银行利息1毛来算,叫我尽快还钱,不然就把我告到法院去,我怀孕7个月我前夫进去的,一直是我独自把孩子养大,现在我实在是拿不出钱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需要负责任吗?负责任那利息应该怎么算?那欠条上的利息比银行高,应该不受法律保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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