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淄博市博山区棚户区改造的搬迁户,我们是棚户区改造又不是商品房他们这样私自涨价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
更新时间:2019-05-08 22:12:4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淄博市博山区棚户区改造的搬迁户,2013年10月15日和太平村迁的协议书为期18个月,每月500元搬迁费超过18个月每月10O0元搬迁费,到今年的3月5日分的房子,该找给我们的搬迁费应该是46000元,其中的25000元已抵房款,剩余的21000元没有给我们说是当作物业费和水电费扣了,我们还没有入住也没有物业就扣了我们21000元钱这样合理吗?还有地下室有厚来的1600元涨到了2600元,我们是棚户区改造又不是商品房他们这样私自涨价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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