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承诺货到付款,公司负责人说可以接受,公司负责人就一直没付款,资金占用费不予支付?
更新时间:2019-05-08 22:11:0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钢筋老板卖钢筋到公司工地,公司负责人承诺货到付款,钢筋老板说实际到货重量和钢筋吊牌重量有差别,公司负责人说可以接受,货到后,公司负责人出具欠条一张,说月底付款,当天公司工地材料员经过统计,货到现场重量误差在15%,已经超出国家规定的5%左右的标准,公司负责人就一直没付款,现在钢筋老板起诉法院,要求支付欠条约定金额和资金占用费。我想问:1、可以说钢筋老板欺诈吗?2、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实际到货重量计算钢材款吗?3、诉讼费等费用钢筋老板支付,资金占用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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