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写欠条的时候,我可以在申请在广州打官司吗?暂时还不了
更新时间:2019-05-09 14:07:11
问题描述:
我是被告人,我实际上欠了原告人六万元,然后写欠条的时候,原告人威胁我说:你还不还的话,到时候不是单单起诉那么简单了,你要不要我现在打通我家里人的电话跟你通话?。原告人说了这番话后,我就写了八万六千元的欠条,然后现在原告人到法院起诉了。我已经收到传票了。所多出来的两万多我现在是不承认的,事实都没有发生,没有转账记录,没有证人可以证明这两万多是他借给我的,更何况这多出来的两万多我确确实实没有借过。还有就是,欠条上面的欠款跟还款日期,都是由原告人自己瞎填上去的
我说不要,他不肯,硬是要我签名,我这里还有之前很多份签过的欠条,都是不同的日期。还有一点就是,原告人在老家起诉,老家法院里的人他家人都认识,我不想在老家的法院打官司,我可以在申请在
广州打官司吗?借款发生地在广州,我现在是愿意履行义务,但是他起诉说我多次催还并没有还款诚意,他就一个人在编故事,我只是资金紧缺,暂时还不了,跟他沟通过,他也上门跟我父母沟通过了,我现在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了,但是我不想多还多出来的两万多。借条上写了归老家的法院管理,但是借条上面的条款并不是我当时的意愿,所有东西都是原告编上去的,我只是签了名打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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