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乙双方汽车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对乙方原告蔡生的直接损失6万元吗?法院会判决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直接损
更新时间:2019-05-09 13:42:2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在甲乙双方汽车租赁合同中,
合同于15年8月18日到17年8月18日止,合同到期后。于16年2月3日晚上甲方以乙方欠租金为借口违约收回乙方小车。
乙方有15年9月10月份滴滴打车银行流水1414元。月租3850元。共开庭9次。
一审法院判决:甲方须返还给乙方保证金18000元和保险赔偿款四千元。
求问
1.乙方于19年5月10日可以起诉甲方违约赔偿超过期限?
2.乙方损失,甲方返还5.5个月*3850*8折=17000元
1414/2*18.5个月=13000元
3.乙方的误工费:
共开庭9次,每次开庭前后共耽误10天时间。乙方有工资条及所在公司证明一张。
此2张工资条能够直接证明:
甲方违约对乙方原告蔡生的直接损失6万元吗?
法院会认可吗?
如果乙方再补充一张农行卡上1月份2月份的工资2万元和4万元,作为新证据,法院会判决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直接损失6万元吗?
被告是甲方深圳赢时通汽车服务公司。一审法院判决甲方赢时通公司败诉,赢时通公司继续二审上诉中。
请求:指导其它新证据来证明乙方的直接损失6万元?
被告是甲方深圳赢时通汽车服务公司。一审法院判决甲方赢时通公司败诉,赢时通公司继续二审上诉中。
请求:指导其它新证据来证明乙方的直接损失6万元?
4.乙方精神损失:
因此纠纷乙方生病三次,有县级医院病历和发票。
可以作证据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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