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上认为银行装修不能正常营业,本人并没有动用店家联盟的卡费,我认为银行正常营业了,公司能辞退我吗?
更新时间:2019-05-04 20:11:27
问题描述:
2017年9月,因公司对面**银行装修,代理商前去银行进账时无法进账,不能提供相应的进账单,代理商因业务发展急需领取半成卡,提出将卡费先转至我账户中,跟时任领导(刘毅)经理汇报,说对面银行装修,领导说让我盯着务必进账,我当时也没有问清楚,因为以前的账追缴困难,追回的账也是我进的,所以代理商将卡费先打到我的账户,我没有意识到这是错误的。想着待对面工商银行正常进账时,由我代为进账,此事现代理商已出具书面证明(见附件)。为了代理商业务正常发展,所以将卡费打入我的账户。当时也由于我怀孕,身体不方便,只是在外围看见银行全部装修围挡,未实际到银行去询问装修结束时间,主观上认为银行装修不能正常营业,同时也不知道工商银行是可以通存通兑的,故从未想过将可以将营业资金通过其他网点进行进账,导致资金在个人账户沉淀时间过长。因我的银行卡余额都是转到钱包的,所以当时并未利用这笔资金盈利,并且我的卡上还有大量个人资金,每次我的个人资金也是转到钱包的,个人资金定期的用来还信用卡或是房贷,本人并没有动用店家联盟的卡费,直到2018年4月工商银行外围装修围挡全部取消后,我认为银行正常营业了,便于2018年4月2日将前期代理商转入我银行卡的150000元一次性进入公司账户。
现公司因此事要求我离职,我认为对于我的处罚过于严重。此次事件全部因为本人对缺乏对资金管控意识,整个事件过程中本人从未想过挪用公款进行牟取私利,而且在发现银行围挡撤掉后及时将营业款全部进账,实质上并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加之,遇到这类情况,部门也没有备用账户可以先行保管这部分钱,由于管理的疏漏,在一定程度上,我也是受害者。入职公司9年以来,对公司已经有一定的情感了,从未婚到到现在两个孩子的妈妈,家里还有老人需要赡养,我也很珍惜现在的工作,况且目前本人也在哺乳期,公司能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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