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当中写明:由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我就不用承担了!但如果儿子上大学,我还用继续支付吗?
更新时间:2019-05-07 04:53:27
问题描述:
我和我媳妇刚离婚不久(她现在已经和别的男人同居),有一个儿子,今年10周岁,孩子由(现在说是)前妻抚养! 离婚协议当中写明:抚养费、学费以及所有相关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没有写明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我想问律师,儿子到18周岁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我就不用承担了!但如果儿子上大学,相关的各项费用,我还用继续支付吗?我可以拒绝支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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