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劳动合同上是写的上海市最低工资加乱七八糟的的补贴什么的,后面给我算加班费就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来
更新时间:2019-05-02 11:42:2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现在离职了,想知道公司有些做法合法吗?请律师帮我看看,我目前的底薪是6000不是计件制,但是劳动合同上是写的
上海市最低工资加乱七八糟的的补贴什么的,劳动合同当然签的时候是空白的模板,薪资待遇都是单位人事后面自己填的,我签合同的时候有拍照保留了,这个有用证明吗?后面给我算加班费就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来算,我在这公司做了三年多,前两年年我是按照我的底薪来算加班费,上班时间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算3.5小时加班,后面一年多同样上班时间就只算3小时加班,而且是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算加班费,最可气的是今年强制要求员工签协议计件制,就是达不到目标不算加班费,而且目标定的太高,所有员工没有一个人达到,后来又加30%损耗后只有两人达到没有被扣钱,做的太辛苦所以我离职了,合同上写的每个月不超过36小时,实际上一个月加班多的都是一百多小时,这个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权?我知道单位在附近的劳动局关系都不错,估计员工想维权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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