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4月份购买了深圳恒汇兴投资基金公司的私募基金,是不是后面就不能要求一次性返回我本金?我还能继续
更新时间:2019-04-26 09:39:05
问题描述:
18年4月份购买了深圳恒汇兴投资基金公司的私募基金,投了10万整,1年期,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结果在19年1月分,公司就开始未兑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公司说,有一个项目未收回钱来,所以导致的亏空),我是4月份才知道,我的也同样预期了,公司总部在深圳,在全国有很多分支,重庆的已人去楼空,现在公司让我们签每个月本金3%的无息兑付协议,我想问一下,我签了这个,是不是后面就不能要求一次性返回我本金?我还能继续维权么?我不想签这个,因为要3年的时间,3年万一不兑付了,怎么办?而且这3年对我来说,就是损失,但是公司说只有签了的人才有,不签就一直等着?现在我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我不管是仲裁或者是起诉,都需要等很长的时间,而且我就算赢了,公司没有钱,还是不能给兑付,所以我又想签,能拿回一部分是一部分,我应该怎么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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