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后去做房屋抵押贷款,这个时候夫妻的共同债务,其于还剩余的债务就可以默认不算我的?
更新时间:2019-04-24 11:17:40
问题描述:
我们结婚后去做房屋抵押贷款,把他的车贷,还有我的贷款一次性还了,另外的钱拿来结婚用,我也明白,这就成了夫妻的共同债务,然后我要求我的另一半必须答应去公证处做公正,表示必须做到他协议上的要求,如果他做不到,那我就和他离婚,并且到时候我只还我现在贷款所需的数额,他另外还要补偿我一笔钱,那请问,这个公正是否对我有保护作用?是否有法律效益?这个时候夫妻的共同债务,不管当初我们房屋抵押了多少(房屋抵押是用他名下的房子做的),我是可以只还我公正上面的金额,其于还剩余的债务就可以默认不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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