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后龚某不但不履行赔偿金,但都被我躲开了,轻伤二级一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4-16 13:50:1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只村支部书记!村里发生一件事情,龚某因非法砍树,在砍树过程中因拉木料的三轮车侧翻,导致和龚某顾用的史某头部受伤致死,后经法院判决龚某应赔偿史某家属29万余元,在判决后龚某不但不履行赔偿金,而且龚某的妻子还多次上门辱骂史某的妻子,在今年的一天,两家又一次发生争吵,正好被我碰到,于是我 上前劝架,我说都这么大年纪了整天吵来吵去也不嫌丢人,龚某你把你老婆弄回家,但是同样招到龚某的辱骂,龚某不但不听劝,而且反说到你算个求!同时还用拳头朝我脸部打来,我闪了一下,拳头没有打到我,但把我脸部抓伤了,我顺手将龚某两手抓住推了一下,因地面有雪,两人同时倒地,我在他胸部打一拳,然后就被史某的妻子和女儿拉了起来,龚某不服起身捡了石头连续两次朝我头不砸来,但都被我躲开了,就在其他人的拉架下,我准备离开时,龚某又一次捡了个破酒瓶向我扑来,我回头时发现龚某拿酒瓶朝我面部打来,我顺手抓到酒瓶推了一下,没料正好推到龚某脸部,导致龚某脸部受伤,当时我的手也受伤了,后来他就报警了,后来他住了医院,事发后我才得知龚某在事发前曾喝过酒,在住院期间我先后两次托人给他送钱治疗,和他妥协,但对方不接受,直意要走法律程序,现在鉴定结果出来了,为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一处,资询一下:这种情况够不够成顾意伤害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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