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工作已经辞职,新公司需不需要给我一定的补偿呢,又是劳动法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更新时间:2019-04-10 17:25:09
问题描述:
我在原来公司上班的时候投简历到新公司,被新公司录用,就把原来的工作辞掉,到新公司上班,结果才上班了两天,这两天当中没有让我干任何实质性的工作,公司领导便以职位不合适为由辞退我,原来的工作已经辞职,根据劳动法,新公司需不需要给我一定的补偿呢,如果需要,又是劳动法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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