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怀孕为借口和男方结婚,一年后男方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定允许离婚,请问彩礼能要回一半以上吗?
更新时间:2019-04-09 16:54:24
问题描述:
女方以怀孕为借口和男方结婚,索要彩礼结婚6个月生一男孩小孩满34天女方提出离离婚,一次未离,一年后男方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定允许离婚,小孩与男方无亲子关系,当时彩礼88000元,金饰47000元法院双方认可,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彩礼返还30000元,女方过错方,请问彩礼能要回一半以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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