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出租给他了一个门市,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要求我退还押金。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9-12-30 16:05:28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请问:我2016年出租给他了一个门市,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到期后,退还了他2000元押金。两年后,租客仅拿着合同对说我当时没还给他押金,去法院告我 要求我退还押金。法院传我,我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之间只有这份合同,没有押金条 收据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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