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法院判决超过诉讼时效,请问超过诉讼时效了吗?再说了补偿行为还在进行中,怎么会超过诉讼时效呢?
更新时间:2019-04-02 14:12:42
问题描述:
2000年,东营市经常发生出租车司机群体上访事件。我按着《交通局给全体出租车司机的公开信》的要求:”以书信或电话的方式反映问题”。我出于责任心,写了《向父母官诉苦》呈给市委,第三天市委书记作了批示,我的合理化建议全部得到了落实,交通局的小金库也被市纪委收缴了,领导班子也大调整。其过程中,我被运管处取消经营资格,而后在市委领导的保护下又恢复我经营资格。但是,县官不如现管,运管处阳奉阴违,故意打击报复我,导致八年多没法营运损失惨重,八年后我上访,2009年,结果给我更新了,补发了所有手续并且赔偿我一辆车,至今免交所有费用,也就是说还在补偿过程中。现在需要更新车,因为我是后来单独补办的,随不上更新周期,随不上大流,又遇上麻烦,新官不理旧账。我起诉到法院,2000年8月25号《关于交通运输管理处取消我经营资格的通知》违法,要求行政赔偿损失。结果法院判决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起诉。请问超过诉讼时效了吗?我认为虽然被告改变了行政行为但是给我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没有改变,至今扔在发酵,导致现在的更新难问题,再说了补偿行为还在进行中,怎么会超过诉讼时效呢?请帮我,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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