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施工并没有具体工作时间限制,是否负有赔偿责任?是否对甲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甲应该向乙丙丁中谁主张
更新时间:2019-04-01 10:54:04
问题描述:
案例:甲乙均为自然人所组成的一队实际施工人员。甲性别男,年龄50岁。乙性别男,年龄48岁。甲去此处上班是由乙叫去的,乙在一群施工人员当中除施工外还负责领取生活费和工资,负责发放,乙担任施工人员中班长,但并不因此有额外薪水或者抽取提成等。工人工作安排由所有施工人员协商决定。丙为此次工程的转包人,工人工资有他支付。丁为此次工程的总包人。现甲因在工作时间在施工地点突发高血压(医院诊断)引发脑干出血昏迷不醒且情况危急。此次施工并没有具体工作时间限制,休息时间自由,且此次施工甲乙并未向丙或丁任何一方签订劳动合同。
问:甲是否有权请求赔偿?乙对甲是否负有赔偿责任?乙丙丁是否对甲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甲应该向乙丙丁中谁主张赔偿责任?最有利于甲的维权方式?希望能够帮助我解决,且详细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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