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給了小儿子。之后的事实是,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想就该出房产进行重新,是否可以?
更新时间:2019-03-28 01:53:49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母有三孩子,我是老大,是女孩,还有两个男孩。我父母的一出房产,母亲去时候,父亲大概在06分家时将改出房产分为三份,他个人一份,俩儿子各一份。大儿子拿了钱,放弃了房产,房产过户給了小儿子。条件是小儿子养老送终。之后的事实是,父亲住院做心脏搭桥手术时,由于小儿子未及时付医药费,医院停止服药,导致父亲死亡,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介于此种情况,我想就该出房产进行重新,请问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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