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是不是和《继承法》中的第一继承人有矛盾?去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能开这些证明吗
更新时间:2019-03-28 15:25: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问下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
我母亲A于2013年因病去世,留下财产有银行卡中的钱款、抚恤金和住房公积金。
外祖父B于1989年去世,
外祖母C于2015年去世。
母亲去世前,我们一家一共三口人(户口本上登记的有我父亲、母亲、我——独生子)。
我母亲有4个亲弟弟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母亲生前未立遗嘱和遗赠。
与父亲是合法夫妻关系,去世后父亲未再婚。
我母亲去世后她的财产继承由第一继承人继承,即我父亲(她的配偶)和我(她的儿子)继承,和她的父母,但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已亡故,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中规,我外祖母去世后,她继承我母亲的继承权转移到我的舅舅上。
也就是说我舅舅们直接变为第一继承人了。
这个是不是和《继承法》中的第一继承人有矛盾?
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公证处公证人员要求去母亲生前单位开证明:
证明她和她的父母关系,她和我父亲的夫妻关系,她和我的母子关系,以及和我舅舅的兄妹、姐弟关系。
但条件是需要她生前的个人档案,现在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如果档案丢失,去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能开这些证明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