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不然将对我进行法律程序。请问我现在该如何面对这件时间,如果进入法律程序会对我造成什么危害?
更新时间:2019-05-11 01:11:29
问题描述:
您好:
本人在2010年致2014年在原单位工作(销售),(单位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了工作方便,私自刻印原单位印章两枚(公章、财务)个一枚,14年离职。离职后又用原单位印章和客户合作产生利益,2019年3月10日现原单位新的法人找到我,将我使用原单位印章使用产生利益对我提出对他们解释、赔偿,如若不然将对我进行法律程序。
请问我现在该如何面对这件时间,如果进入法律程序会对我造成什么危害?
现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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