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二股东也是我们部门的直接负责人,让我和人事交接工作以及办离职手续。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9-04-17 09:44:00
问题描述:
公司二股东也是我们部门的直接负责人,以钉钉聊天形式要求辞退我,让我和人事交接工作以及办离职手续。
人事提供一个月的薪资补偿,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没有提前30天告知辞退,以及在公司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规定来说,我要求了2个月的薪资赔偿。
但是,公司人事却以该股东不是老板为由,声称公司是由大老板决定,公司决定不辞退我,要求我继续旅行劳动合同,我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到期。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在劳动合同上有注明:经过该股东的审核具有调整我薪资的权利,且该公司有避税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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