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以下行政处罚:是否过重
更新时间:2019-03-13 23:26:37
问题描述:
我放了三袋红糖,是别人预定的,不想被食药局查获,他们已涉嫌销售食品标注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扣押产妇红糖3袋(300G、袋) 2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我感觉处罚过重,请问律师是否过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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