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时间12小时,期间并没有约定必须把剩余的工程量完成,也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书没有书面协议。
更新时间:2019-03-08 21:25:3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在2018年7月份开始在福建某建筑工地打工,做木工。由于包工头说做计件单价包工,可以每月平均收入超过1万元。所以我与包工头商量后就开始做计件单价包工,每平方米2元。原本双方同意签合同的,但在施工过程中包工头说不用签合同。所以就这样做了几个月,期间仅有一次一个月收入有一万一千元,其他每月平均收入只有8千元左右。每天工作时间12小时,很辛苦很累。所以在2018年农历12月初就已经同包工头协商等春节放假之后就不再继续在计件单价包工的工作,而春节前当月即是农历12月份的施工计件单价包工的工程量,计件单价包工收入,就按照天工计算,是上班有几天 就领取几天的工资,不再按计件单价包工的方式发放工资。期间并没有约定必须把剩余的工程量完成,也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书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工地承包商包工头说不给我 发放工资,条件是必须要去完成去年剩余的工程量。其实每天工作12小时辛苦的腰痛肌肉酸痛,很为难。
请 律师帮助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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