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内容将所有财产留给我姥爷。还是将房产分了,他大姐上告要求按法定继承遗产,因代书人
更新时间:2019-03-06 21:12:49
问题描述:
遗嘱内容将所有财产留给我姥爷。他大姐上告要求按法定继承遗产。
整个事件时间跨度很长,我太姥姥于1986年6月去世,去世后留有一封代书遗嘱,遗嘱内容将所有财产留给我姥爷。 但自我太姥姥去世后,其房产一直未做继承分割,直到1999年,我姥爷拿出遗嘱与他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还是将房产分了,经过亲戚间意见的征求后,除他大姐、二姐明确表示不要房产,剩下的亲戚将房产分割,并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办理,当时公证处也见过遗嘱,认为既然遗产全归我姥爷所有,您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吧。可能当时出于,为办理简单,公证处按没有遗嘱直接进行了公证分割,但因我姥爷不放心特意让他二哥在公证处的一个表单中,注明“如对房产还有争议,将按遗嘱办事”。 此后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17年,我姥爷的大姐,一纸诉状将我姥爷告上法院,指责我姥爷等众亲戚隐瞒他们私分房产,因当初在公证处办理时,他大姐、二姐未到场,也未有签字(当时也未有此规定),按现在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公证处做出了将公证书撤销的决定,因此我姥爷等的房产证被依次上告撤销了,目前又接到了法院传票,他大姐上告要求按法定继承遗产,我想咨询一下,在法院上,我们如何应诉。首先该份代书遗嘱,有一位代书人、两位见证人、以及我太姥姥的签字均齐全,因代书人、见证人年事已高,不便出庭,但我们也均已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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